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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<title><![CDATA[文章分類: 哲學是一種活動 (亭思間)]]></title>
	<description><![CDATA[哲學相關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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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title><![CDATA[文章分類: 哲學是一種活動 (亭思間)]]>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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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關於存在價值的肯定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人生存在世上，總會尋找能肯定自己存在價值的東西。人總想證明自己的獨特性，和自己的存在並不是可有可無的。<br /><br />每個人賴以肯定自己價值的東西都不盡相同。有些人以自己的身世，財富，家族去肯定自己的價值，另外一些會以能力，樣貌，性格，經歷，甚至品德，信仰去確立自己值得存在的理由。能以肯定自我價值的東西可以是一樣，也可以是多樣。但大多數人都特別重視其中某一兩樣。<br /><br />當一直賴以肯定自我價值的東西在一瞬間消失，人便會感到迷失，甚至絕望，因為失去了生存下去的理由和意義。如果失去了自己存在的價值，那麼人便會沒有活下去的動力。在這情況下，人便可能會選擇放棄自己的生命。<br /><br />如果要避免這情況發生，其中一個方法是盡量把自己的價值建基於永不能失去的東西，例如作為一個「人」自身就有的價值(intrinsic value)。這種價值只要作為「人」就會擁有，不需要有任何其它的條件。這樣只要一日身為人，一日都不會失去自己生存的理由。<br /><br />但人不單只要肯定自己的價值，他還要進行價值的比較。如果自己的價值比不上其它人，他也一樣會感到迷失和絕望。單單作為「人」的價值，不足以滿足這方面的需要，於是人會依靠其它別人沒有的東西。但這些東西絕大部份都會有失去的可能，因此人總是活在失去自己價值的危險中。因此人總是拼命地想肯定和保護自己的價值，不想其受到侵害。<br /><br />而這，也正是人痛苦的來源。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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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Thu, 24 Jan 2008 01:50:34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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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雙丸粉和咪走雞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世界上有種食物叫「雙丸粉」，有牛丸有魚蛋，很好吃。<br /><br />但現在的問題是，究竟應該怎樣吃這雙丸粉才好？應該梅花間竹地吃一粒牛丸然後一粒魚蛋，還是先吃牛丸後吃魚蛋，還是用其他什麼的方法？<br /><br />心理學甚至常識都告訴我們，人不斷重複做一個活動會生厭，所以我們無論是做事或是吃東西都想要些變化，所以世界上才會出現像「雙丸粉」這樣的混合體。基於這個考慮的話，可能我們會覺得應該梅花間竹地吃一粒牛丸然後一粒魚蛋，會比較好。<br /><br />但事實卻不一定如此。<br /><br />我們首先要知道，究竟我們喜歡吃牛丸還是喜歡吃魚蛋多些。假設牛丸在我們心中的價值有50，魚蛋是30。又假設我們如果在兩分鐘內連續吃一種食物的話，那食物的價值會減五，即是一開始時牛丸是50，兩分鐘內再吃牛丸的話，它的價值就只有45。如果我們以每分鐘一粒的速度進食，依照這些前題推算，我們會得出最好的方法是先吃四粒牛丸，然後轉吃魚蛋。因為在五分鐘之後，牛丸對我們的價值就只有25，但魚蛋還沒有吃過，所以還有30，所以那時候我們應該改吃魚蛋。<br /><br />又話說，大埔有間食肆叫「百德咪走雞」。因為近我的教會，而且她名乎其實的招牌菜「咪走雞飯」實在一絕，雞肉香滑鮮嫩，而且汁料濃郁美味，價錢相宜，實在是一時之選，很多時我完了主日學都會去那裏吃飯，大家記得去試一下。<br /><br />不過，這不是重點......<br /><br />重點是，我每次去這間食肆都會叫「咪走雞飯」，因為次次都這樣做，連朋友也感到詑異，常常問我會不會吃厭。終於在上個星期日，我抵受不住朋友的「唆擺」，貪新鮮地叫了另外一個餐，吃完後的結論除了埋怨果然不應受人唆擺外，就是覺得還是咪走雞飯比較好吃。原因後來我知道了，就是原來你只要相隔了一段的時間，那麼變化就顯得不必要了。<br /><br />就如上面雙丸粉的例子一樣。如果你相隔三分鐘才吃一粒，那麼每次牛丸的價值都比魚蛋高，那麼即是說，我們根本就不應該叫雙丸粉而應叫牛丸粉。「咪走雞飯」的道理也一樣。因為每次都只是在星期日吃，相隔了一星期其實味道早已忘記了，所以即使一直吃下去也不會厭。<br /><br />就是這樣，我們常常犯這類的錯誤，以為「變化」就一定是好事，其實不是必然的。<br /><br />當然，上面這些理論都不是我自己想出來的，而是在我最近看的一本書叫做<a href="http://www.randomhouse.com/kvpa/gilbert/" target="_blank">Stumbling on Happiness</a>找到的。作者在書中用生動活潑的例子和幽默的筆觸，介紹人在尋找快樂時犯的種種錯誤，實在值得一讀。書中沒有教你怎樣去尋找快樂，而是告訴我們為什麼到最後仍是愁眉深鎖。得到快樂的捷徑是不存在的，只有了解我們的錯誤，慢慢改善，一步步前進，才可能最後得到幸福。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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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Mon, 10 Sep 2007 19:37:55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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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Personal space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心理學上，有所謂personal space的概念。<br /><br />人和人相處，依據親密的程度，可以劃分成幾個不同的空間。較親密的人，例如戀人，夫妻等，可以進入我們的intimate space，大約是少於45cm。普通朋友可以進入personal space，約為45-120cm，一般的社交場合，人們通常都在social space交往，大約是1.2-3.6m。在公開的場合演說，演講者和聽眾的距離是public space，約是3.6 米以上。當然隨着人的性格，環境，社會文化不同，距離也會有分野。<br /><br />隨着人和人的關係不同，他可以進入不同的空間裏面。如果某人擅自闖入了我們不願意他進入的空間，我們便會覺得不舒服甚至受到冒犯。所以在社交場合裏面，我們都要小心彼此的關係，如果只是泛泛之交，就不要表現得太過親暱，否則會有反效果。<br /><br />其實除了空間上，在資訊和行為上，也有同樣的情況。先以資訊為例。關於我們自己的資訊，有些東西是可以給社會大眾知道的，例如我們的樣貌。但名字的話，可能就要較為親密的人才可以知道。其它的資訊，例如所讀的學校，興趣，經歷過的事，只有朋友可以知道。有些東西，例如一些不好的習慣，對某些事物隱藏的想法，只有很親密的戀人或夫妻才可以知道。如果有人知道了他不應該知道的資訊，我們會覺得他闖入了我們的個人空間，我們會受到冒犯。<br /><br />&nbsp;行為也是一樣。一些行為社會大眾也可以做，例如很有禮貌地在街上問路，賣旗等等。但有些只能在一定工作關係下才可以進行，例如討論一下你工作的情況，公司的進展等等。這些都是要非常講究禮節的。但在朋友之關相處，我們可以接受較隨便的稱呼和行為。甚至互相嘲笑和批評，只要不過份，也是可以接受的。在戀人之間，甚至一些很令人煩擾的習慣，也可能被接受。面對不同的人，我們也要有相應不同的行為，這就叫做「禮節」。做了不適合自己身份做的事，也會令人感到被冒犯。<br /><br />人與人之間相處，雖然貴於坦誠和親切。但適當的禮數還是少不了，隨便入侵別人的空間，是會被討厭的吧。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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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Mon, 03 Sep 2007 12:00:57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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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愛的比較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要知道一個人的愛有多深，只要看看他肯為所愛作多大的犠牲就可以了。<br /><br />肯作出的犠牲越大，證明那愛的價值也越大。愛的價值，等於他肯為之犠牲的最大價值。<br /><br />但是，每個人的價值觀卻是不同的。即使是同一樣事物，在不同的人眼中，也有不同的價值。<br /><br />例如，有些人很喜歡工作，工作就等於他的生命。那麼工作對他來說，差不多等同於他存在的價值。但有些人遊戲人生，壓根兒就不當工作是一回事。那麼，即使大家都為愛犠牲工作，但前者的付出，比後者要大得多了。即使是生命，也是一樣。有些人很珍惜生命（或者說貪生怕死也可以），但有些人則覺得死了也沒有什麼所謂。那麼當然生命的價值，在前者眼中是大得多了。<br /><br />但這種比較，有個致命的問題。上面的比較假設了價值是絕對的，而且我們可以確實地知道某事物在一個人眼中的絕對值是什麼。但這是不可能的。在這裏，價值（不是道德意義上的）是相對的。即是說，我們只能夠區分出價值的高低，而不能知道價值的絕對值，即是說價值只有層級之分。我們只可以知道某人看工作比兒女重要，看兒女比金錢重要，但我們不可能有一個客觀的標準去量度他看工作究竟有多重要。即是說，我們不能比較甲君和乙君那一個看工作比較重要，正如我們無法拿日經指數去和恒生指數去比較一樣。<br /><br />因此，我們只能比較不同事物在一個人眼中的價值，卻不能比較同一件事物在不同人眼中的價值。即使兩個人都為家庭放棄了工作，但家庭在兩個人眼中的價值仍可以是不一樣的。當然這不是說，任何人和人之間的價值比較都是不可能的。因為在相同的社會內，價值觀雖然不同，但也會有很多類似的地方。可是，我們卻永遠不能確實地知道這種「類似」究竟去到什麼程度。<br /><br />用回「愛」上面，也是一個道理。我們可以比較一個人對誰的愛比較深，但不可能比較對同一個人而言，誰愛他比較深。因為一個價值觀和另一個價值觀之間是不能互相比較的。但很多人卻不明白這點。即使是同樣為了愛犠牲夢想，當然可能是看愛很重要，但也可能是看夢想很不重要而已。<br /><br />愛的絕對值，真是只有天知道了。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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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Wed, 29 Aug 2007 13:32:25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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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Social Psychology and university orientation camps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最近覺得社會心理學很有趣！以前常常都對人和人之間的互動感到興趣，沒想到已經有很多人早就在這方面做了很多有趣的研究。<br /><br />今次想說的是: pluralistic ignorance, false consensus, conformity, cognitive dissonance 和大學迎新営中過火遊戲的關係。<br /><br />先說false consensus。所謂 &quot;false consensus&quot;，就是指一個人錯誤地以為其他人和自己的意見一致。常見的表現為一個人以為自己是團體的代言人，以為自己的說話代表整個團體的立場。<br /><br />所謂pluralistic ignorance，簡單來說就是一個人錯誤地以為其他人的意見都一致，所以自己都表現得和其他人一樣，以求融入團體。但因為每個人都這樣做，團體內就表現得好像真是認同這一個意見一樣。但事實上，可能團體內大部份人都不認同這個意見。<br /><br />我覺得大學迎新營之所以出現很多過火和意淫的遊戲，或多或少都和這些有關。<br /><br />首先一開始是傳媒所製造的大學生形象。由中學升到大學，學生因為環境的轉變而對自我身份感到困惑，急於建立一個大學生的身份。但傳媒所製造的大學生形像就是一班道德敗壞，很喜歡玩變態遊戲的頹廢青年。基於informatiional social influence，他們就真的以為大學生真是一群道德敗壞的青年，內在化(internalize)這個想法並信以為真。因為差不多每個大學生都經歷過這個過程，所以在每個大學生心中都以為大學生一定要「玩得」。<br /><br />基於這個原因，一些較為外向，主動的學生就以為「玩得」是大學生團體內的group norm，為了表現自己或是其他緣故，他以團體代言人的角色自居，做成了false consensus。但可能其實大部份學生內心都不認同「玩得」是有什麼重要。<br /><br />因為有人做了代言人，其他人就會因為pluralistic ignorance覺得那個人說的話在團體內得到大部份人的贊同。於是他們也不敢反對，而裝出認同的樣子。於是，結果是雖然某些行為或意見大部份人都反對，但卻最後卻會被實行出來。例如一些意淫的遊戲，其實可能大部份都不覺得應該玩，但因為false consensus 和pluralistic ignorance，最終還是被當作團體決定而被接納了。<br /><br />到最後，雖然內心不認同這些遊戲，但行為上還是做出來了。這樣便出現cognitive dissonace，而且因為「不被團體接納」其實不算是很嚴厲的懲罰，為了解決，便開始internalize這個想法，慢慢自己真是變得認同這個行為了。因為他認同了，所以下年做搞手時就覺得沒有問題，於是又玩些變態的遊戲或者成為那個false consensus的代言人。<br /><br />而且因為他繼續玩變態遊戲，傳媒又繼續炒作。這樣，便成了一個惡性循環。<br /><br />人的心靈，實在是很軟弱呢。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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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Fri, 17 Aug 2007 00:29:43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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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試從心理學的角度去看「生於憂患, 死於安樂」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「生於憂患，死於安樂」其實是社會上一個常見的現象。最常見的表現為，一個人在受到強大外在壓力和逼迫的情況下，仍然可以堅持自己立場。但當平安無事，受到很少外在壓力的時候，卻往往很容易改變自己的想法。明顯的例子是當某宗教或民族受到強大逼迫時，該團體裏面的成員信念反而越堅固。近來發覺這問題似乎可以用心理學上cognitive dissonace的角度去解釋。<br /><br />所謂cognitive dissonance，就是當人持有互相予盾的信念，或者持有的信念和自己的行為予盾的結果。例如明明覺得某東西很難吃，但因為某些原因被強迫進食，就會產生cognitive dissonance的現象。因為外在壓力而進行某種行為，我們稱之為forced compliance。forced compliance的出現可以有很多原因，其中一個是社會的壓力。例如當很多人都在做一件事，但你不去做，你就會感到有壓力，並產生焦慮和不安。為了消除這種不安，我們很多隨從大眾去做一些我們原來認為不願意去做的事。「自己不願意去做」和「但還是做了那件事」是互相予盾（在心理的層面上）的，所以便產生了cognitive dissonance。<br /><br />但人的心靈是追求統一的，cognitive dissonance會令我們感到不安，所以我們會嘗試改變自己的態度或行為去消除予盾，又或者為自己的予盾提供一個理由（justification)。但有些行為因為社會的壓力太太，或者停止行為的代價太高，或者更常見的，因為已經進行了所以無法改變，我們便會轉而改變我們的態度去消除dissonance。出人意表地，心理學的研究表示，如果外界的壓力越大，那麼我們越少機會會改變我們態度，反而在壓力小的情況下，態度則較容易改變。因為當外界的壓力很大，就是我們所說overjustification的情況時，我們可以把我們的予盾歸咎於「是他們迫我這樣做的」，這樣反而dissonance對我們施力的壓力便能減少，因為我們覺得這不是我們的責任。但相反，如果外界的壓力很小，我們便不能把責任推到其他人的身上，要消除dissonace產生的不安，我們唯有改變自己內心的態度，以求行為和態度上的協調。這樣的話，在平靜的環境中，我們原有的立場就更容易失守了。<br /><br />因此，在風調雨順的時候，我們要特別小心呢。</p><p>reference:</p><p>1. <a href="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Cognitive_dissonance" target="_blank">cognitive dissonance</a>, wikipedia&nbsp;</p><p>2. &quot;forced compliance <em>n.</em>&quot;&nbsp;&nbsp; 			<em>A Dictionary of Psychology</em>. Andrew M. Colman. Oxford University Press, 2006. <em>Oxford Reference Online</em>. Oxford University Press.&nbsp;&nbsp;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.&nbsp;&nbsp;10 August 2007&nbsp;&nbsp;&lt;http://www.oxfordreference.com/views/ENTRY.html?subview=Main&amp;entry=t87.e3245&gt; <br /></p>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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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Fri, 10 Aug 2007 13:21:04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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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概念框架和知識系統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我們所認識的世界，其實是受我們的概念框架（conceptual framework)和知識系統(system of knowledge)所影響。這裏的「概念框架」是指當某資訊到達時，我們對其進行解讀的方法，這是受到我們大腦本身的基本構造影響的。至於「知識系統」是指我們現有的知識的集合，這些知識多是由後天所習得的。可以說，「概念框架」是先驗，而「知識系統」是後驗的。<br /><br />以電腦程式做例子，一個只能接受整數（integer)變數的程式，如果被輸入了字串（string)的資訊時，就會出現錯誤。因為程式本身只能解讀整數的資訊，它也會把所有的資訊都解讀成整數。但如果資訊的內容不是整數，我們仍然以整數的方法解讀時，就會出現沒有意義的訊息，而造成錯誤。這並不是說，那個輸入了的字串是亳無意義，因為如果我們以其它的程式解讀的話，是仍有可能正確地解讀出那字串的含義。可是，對那個只能接受整數輸入的程式來說，這個字串則是亳無意義的，或是不能被理解的，我們也可以說，在讓程式的系統內，那個字串是不存在的，只有整數是存在的。<br /><br />同樣，我們理解現實世界時，也受限於我們的概念框架。例如當物理學家們說，世界是多於四維時，我們無沒有辦法理解第五，第六維等等的維度是什麼意思。當然，我們可以從純綷數學的系統去了解。例如四維是（x,y,z,t) ，五維是（x,y,z,t,p) 等等。但這種數學層面的了解，和我們日常了解「長，闊，高，時間」時那種直覺式的了解是有很大分別的。我們的大腦構造，是只能解讀四維的資訊，更高維度的資訊，並不在我們的概念框架之內，所以即使它們是存在的，我們都是無法理解的。因此，如果要了解它們，我們必需用某些方法，把它們投射(project)成我們概念框架可以理解的模式。<br /><br />「概念框架」的存在，也是「道」或「上帝」等等於終極概念不能被我們徹底了解的原因。老子所說「道可道，非常道」其實就是說，如果我們把「道」投射成我們概念框架可以理解的樣式，那麼這注定會造成屈曲而不能明白「道」的全貌。同樣，把「上帝」這概念投射在我們的概念框架，也會出現同樣的問題。「全能」，「苦難」，「仁愛」，「公義」等等產生的問題，我想或多或少都是由於我們的概念框架上的邏輯部份，無法解讀這些資訊的含義所致。當然，這並不是說，所有不能被解讀的都是沒有問題的。這裏只是指出了，產生問題的原因除了資訊本身確實沒有意義外，也有可能是概念框架的限制所致。<br /><br />而所謂的「知識系統」，因為是後驗的，所以會受制於先驗概念框架對世界的解讀。以上面那個程式做例子，因為程式只能解讀整數的資訊，所以所有知識系統內的資訊也只能是整數。如果我們以知識系統內沒有某資訊，而認定該資訊完全沒有意義，例如有人以現代科學為理由全盤否定超自然現象，那麼我們其實忽視了概念框架加諸我們的限制。當然，同上，這並不是說，凡不在知識系統內的，都是可以接受的。<br /><br />總的來說，我們對世界的理解，是受制於我們的框念框架和知識系統，它們都各自有限制。面對一時不能理解的事物，我們應該保持開於的態度。盲目地以「不能理解」為理由全盤否定，並不是正確的做法。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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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Sun, 24 Jun 2007 16:36:15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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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「核心特徵」和「外延特徵」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人有核心特徵（core characteristics) 和外延特徵（extensional characteristics)。環境也一樣。<br /><br />所謂的「核心特徵」是指一些本質性的，難以在短時間內改變的特徵。例如一個人如果天性內向的話，那麼「內向」便是他的核心特徵。環境也一樣。一個時代的核化文化，歷史構成，社會和政治結構，就是那個時代的核心特徵。其實一切出於結構性（structural)和本質性（essential)的特徵都可以算是「核心特徵」。<br /><br />所謂的「外延特徵」就是指一切不屬於核心特徵的特徵。對一個人來說，他對某些事物的喜好，對某樣活動的能力，都可以算是外延特徵。因為這些些特徵都可以被較輕易地改變。對環境來說，短暫的潮流，小範圍的熱潮，都可以算是外延特徵，因為它們的時間相對短促而且易於改變。<br /><br />凡人自身的特徵和環境的特徵產生矛盾，人就會痛苦。例如一個內向的人投身於服務性的行業，他會覺得很不自在和苦惱。解決痛苦的方法是改變自身或環境的特徵以使兩者不發生衝突，又或者，逃離產生矛盾的環境。這兩個選擇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的難度。<br /><br />以內向的人參與服務性行業為例。如果「內向」是那個人的核心特徵，而「需要主動的接觸客人」又是服務性行業的核心特徵。那麼便很難透過改變人自身或者環境的特徵去解決彼此的矛盾。於是如果想消除痛苦，那就得轉換工作環境。<br /><br />但如果那人不是天生內向，而只是和別人的溝通技巧有點問題。那麼就可以透過改善自己的溝通技巧去適應環境。又如果，那個服務性行業不一定需要和客人主動接觸，可以用其它方法達到和客人溝通的目的，那麼我們也可以透過改變環境去使它配合我們。但如果核心特徵彼此衝突，就很難有解決的辦法。<br /><br />世界不是完美的。我們很難找到和我們特徵彼此毫無衝突的環境，不斷盲目尋找這類環境的人，只是在浪費時間而已。因此，我們能做的只能夠是盡量尋找核心特徵沒有衝突的環境，並嘗試改變自己或環境去使彼此能和諧共處。這才是正確的生存之道。<br /><br />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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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Wed, 02 May 2007 17:13:01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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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假設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根本就沒有所謂「真實的世界」。世界是什麼樣子，全在於我們如何去闡釋。<br /><br />但不知道這事的人，當從一個熟悉的地方轉到新的環境時，就往往會覺得以前的地方欺騙了他們，以為現在所看到的才是真實的世界。但其實這也只是另一種的闡釋，背後可能也一樣什麼根據也沒有。<br /><br />我們時常都會處於「實然」和「應然」的矛盾裏面。我們對世界的闡釋不是基於「世界是什麼樣子」。因為我們沒有可能有足夠的時間和知識，去先了解這個世界的一切，然後才下去結論。現實世界發生的事往往都不是「若Ａ即Ｂ」這等簡單的推理。有時Ａ會產生Ｂ，有時Ａ不會產生Ｂ。我們必須要運用對於「應然」的知識，去理解究竟Ａ應不應該產生Ｂ，然後為例外的個案尋找其特殊的理由。但這種「應然」的知識，是沒有辦法根據「實然」的，對這個世界的觀察得出的。我們必須有了「應然」的假設，才能去了解這個世界。<br /><br />所以當我們去到一個新環境時，其實不是我們發現了什麼的真實，而只是兩個不同的假設產生了衝突。別人用他的假設，在這個環境生存了很久，所以他對自己的假設有信心。你初到貴境，不曉得自己的假設在新環境有沒有作用，所以就害怕了。其實如果你把他放到自己以前的環境裏面，他一樣會感到害怕，一樣會覺得你以前所在的那個環境才是真實。所以只要你夠自信，你也一樣可以在新的環境裏面用你的舊假設生存下去。<br /><br />根本就沒有所謂「真實的世界」，有的只是假設和假設之間的比拼。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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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Tue, 27 Mar 2007 23:24:14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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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起碼的善，必需的惡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近來越來越覺得，作為人，如果要維持起碼的善，就要必需的惡。<br /><br />因為善良本身太軟弱，而這世界太邪惡。如果不懂得利用手段和世界抗衡，很快一切的堅持就會崩潰。其實所有的「善」某程度上都是一種犠牲。帶老伯伯過馬路，是對自己時間的犠牲。捐錢幫助窮人，是金錢上的犠牲。所謂的「犠牲」，可以定義為沒有回報的付出。在這世界生存，我們時常都需要付出。例如要給錢吃飯，讀書，買日常用品等等。但因為有些付出是有回報的，而且回報比付出大，例如上班，所以我們便可以有多餘的資源去行善。但是這個世界上也存在有「惡」，所謂的「惡」，其實某程度上就是一種資源的掠奪，是一種沒有付出的強行獲取。例如打劫，我們的錢被賊人無故拿去了，這就是「惡」。<br /><br />在沒有惡的情況下，我們的付出和收獲差不多，但是通常還會有一點盈餘去行善。但如果世界存在有「惡」，那麼我們僅餘的資源也會被搶走。於是，我們的資源便無法維持自己的生命。在這情況下，我們便不能行善，反而，因為資源不足，我們便會行惡，去掠奪別人的資源，以維持生命。當然，也不能否定有殺身成仁，捨身取義的人存在，但這種人實在太少。大部份都會放棄一切善行，以行惡來維持起碼的生活條件。<br /><br />是故，窮則偷盜起，貧則娼妓盛。如果我們要維持起碼的善，就要有必需的惡。對行惡者施以惡的懲罰，一來是為了阻嚇的作用，二來是為了從他們身上拿回被掠奪了的資源。同時，我們有時也不得不得施行必要的惡，去掠奪別人的資源，好使掠奪和被掠奪的大致相等。<br /><br />所以，如果要維持起碼的善，就要必需的惡。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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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Sun, 25 Feb 2007 00:21:18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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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問題論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 （這是在ｂｌｏｇｈｋ時寫的舊文，但現在它已經關站了，所以貼在這裏作個備份）</p><p>一般的問題，大致可以分為兩種，一定知識性的，一是存在性(existential)的。<br /><br />所謂知識性的問題，就是那些關於世界上知識的問題。例如天空為什麼是藍色的，地球的直徑為多少，什麼是黑暗物質等。<br /><br />發問這此問題的原因是出於人們的好奇，當我們得到相應的知識後，我們對那問題的好奇心也就消失。換句話說，當我們的好奇消失的時候，知識性的問題也就得到解答了。<br /><br />知識性的問題，其答案是固定的，對任何人而言，答案都是相同的。例如在某速度下地球的直徑對任何一個觀測者而言，都是相同的。因此，關於知識性問題的知識，擁有向別人傳遞的可能。<br /><br />所謂存在性的問題，就是關於存在的意義和方式的問題。例如「我存在的意義是什麼」，「我應該怎該生存」，「人生有什麼意義」，「什麼是愛」等的問題，都是存在性的問題。<br /><br />存在性問題的出現，是出於人的困惑，人對本身存在的困惑。要解決存在性的問題，就要消除這個困惑。換句話說，當一個存在性的問題對一個人而言不再是問題的時候，它就被解決了。要解決存在性的問題，是無法像知識性的問題般單靠獲得某種知識就可以的。要解決它，必須透過以某種方式去存在( being in some way) 以致該問題不再令我們產生困惑。例如當一個人專注做某件工作的時候，他不再需要思考他的人生有什麼的意義，「人生有什麼意義」這問題也不再使他感到困惑。所以他便找到了「人生有什麼意義」的問案。對他而言，那件工作便是他的答案。<br /><br />存在性問題的答案，很難用言語來傳遞， 因為它是一個實際的行動，一種需要身體力行的存在方式。而且它的答案每個人都不相同，某件工作對某個人而言可以解決「人生有什麼意義」的困惑，但對其他卻可能全沒用處。再者，即使對同一人而言，答案也不是永遠固定的。在年少時可以解決問題的答案，可能在老年時又會無助於消除困惑。因此，關於存生性問題的答案的知識，是無法互相傳遞的。每個人都要去找自己的答案，而所找到的，也只能是自己的答案。<br /><br />在解答的迫切性上，存在性問題是遠較知識性問題為高的。當我們對自己的存在感到有困惑時，我們會失去人生的方向，覺得每樣事物都沒有意義。我們會感到痛苦，沮喪，甚至絕望。這些感覺都會直接影響我們的生活，所以存在性問題的解決是刻不容緩的。但知識性的問題，除了對部份好奇心特別強的人之外，大部份人都不會因為它們而影響到生活。即使不知道冷氣機運作的原理，人們仍可以享受到涼快的冷風。但如果不明白人生的意義，人生就真的會變得沒有意義了。<br /><br />最後要討論一下人們解決這兩類問題所採取的方法。很多人都把這兩類問題混淆，分不清知識性和存在性問題的分別。所以有些人整天浪費時間在思考人生有什麼意義，想得到和地球直徑一般清淅的答案。他們希望所找到的問案是整整有條的，是永恆不變的，是可以用文字準確地表達的。而另外有些人，則盲目相信別人找到的答案，把別人生存的意義當成自己生存的意義。但自己的困惑根本就不能消除，因為那並不是自己的答案。他們以為已經找到了，但其實只不過是在自欺欺人罷了。但事實上，要解決存在性的問題，苦苦思量是無甚裨益的。人需要做的是勇敢的去嘗試，投入於自己的生活中，用行動，而不是思想，去尋找自己的答案，令到自己的困惑消失。我們不要依賴別人，因為根本沒有誰可以依賴。<br /><br />「存在性的問題，只能透過存在的方式解答」就是這個意思。<br /></p>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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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Tue, 06 Feb 2007 11:18:58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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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代價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你的生命是你的，所以你做什麼也可以。你可以走你的路，守你的原則，用你的方法和態度生存。這些，都是別人管不到你的。<br /><br />但是，當你同時也要求別人的喜歡時，你就得考慮別人的喜好，別人的感受和想法。你不能再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。<br /><br />你可以活你自己喜歡的人生，但無論怎樣的人生也總有它的代價。生活往往是不能兩存其美的，我們總得勇敢地承受我們選擇的結果。<br /><br />什麼都想要，到頭來只會什麼都得不到。<br />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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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Fri, 29 Dec 2006 00:13:08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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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「一擲千金」的再思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再看多一集「一擲千金」，又看了星屑醫生的文章和留言，經過一星期的思考。對於這個遊戲，似乎又有了新的體會。<br /><br />人生裏面的事，應該可以粗略分成兩種。<br /><br />第一種是自己可以控制的。例如你讀書，做工，玩遊戲等等，雖然這些東西都有不確定的因素在內，例如有些遊戲要擲骰子，但總的來說，其勝敗，都是大部份取決於自己的能力的。技優者勝，謀劣者敗。我們可以憑著個人的奮鬥，去改變事情的結果。<br /><br />第二種，卻是自己沒有能力控制的，成敗的主要因素，取決於機率，例如賭博，把事情交托於毫不認識的人等等。自己的力量，並不能改變結果，可以是大獲全勝，也可能是一敗塗地。我們只能受制於命運的操縱。<br /><br />我認為，人生在世，應該致力於自己可以控制的事，把隨機性的事件盡量減低。隨機性的事件，雖然回報往往很大，但通常，回報越大，風險就越大。而且，更重要的是，我們不能憑努力去增加勝算。於是，我們只是在「賭運氣」。<br /><br />相信大家都會聽過&quot;Murphy's law&quot;，而根據個人經驗，Murphy's law 往往也會成真，但似乎只限於隨機性的事件。例如說，考試時，有些東西我們很怕忘記，對我們來說「忘記這些東西」便成為最差的事態，但往往，我們考試卻不會真的忘記這些東西，因為我們當常常害怕忘記時，就會常常使自己記著。我們越害怕出錯的事，我們會越提醒自己，如果事件是我們能夠控制的話，那麼出錯的機會就會因而減低。但是，對於隨機性很大的事件，卻往往會發生最差的事態。這當然不是一個很嚴密的推論，但我們的生活經歷告訴我們，「屋漏」真的往往會「兼逢連夜雨」。有時會覺得命運真是很會開玩笑。由於Murphy's law 在隨機性強的事件上往往成真，所以「賭運氣」到最後多數會輸。而事實上，很多遊戲，猶其是賭博遊戲的設計，輸的機率往往都會大於贏的機率。因此，「賭運氣」是應該盡量避免的事。<br /><br />但是對於可以控制的事，有時雖然風險也一樣大，但卻可以一博。因為風險越大，我們的危機感就會越強。危機感越強，就往往會越努力工作，這樣，勝算也一併會增加，因為事件是我們可以控制的。而且因為我們可以控制事件的發展，所以事情也不像隨機事件般有強烈的二分，除了贏和輸外，我們還可以控制怎樣贏，和怎樣輸，那樣我們就有更大的靈活性，更少的風險。<br /><br />因此，人生和「一擲千金」這遊戲一樣，雖然有時不得不作出投機的行為，但卻要把這些行為減到最少，盡量在可以控制的情況下行動，在只能靠運氣，和有結果強烈二分的情況，還是早些收手比較好。和命運女神玩遊戲，輸的往往是自己。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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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Sun, 24 Dec 2006 23:10:20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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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所想非所得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幻想和現實往往有距離，為何總是如此？我想，可能是因為我們把觀察者和主體混淆了。<br /><br />我們幻想的時候，我們是一個觀察者。例如我們幻想自己在跑步。那時候我們可以從第三身的角度去觀察自己跑步的姿態，和我們自己在跑步時的情況很不同。<br /><br />一個觀察者，和正在跑步的主觀感覺到的東西是不同的。譬如，觀察者不會像主觀跑步般幸苦地流汗，不用努力，但卻可以全觀地看到觀眾的喝采聲和拿獎時其他比賽者的艷羨表情。作為一個觀察者，他就像擁有一個搖控，可以隨自己心意選擇什麼要看，什麼不要看。因此，我們多數在幻想中會感到很美好（當然如果你故意幻想得很差，也一樣會成功）。<br /><br />但作為一個主體，就完全不同了。在現實生活的主體，沒有搖控在手。大部份時間，他都沒有方法選擇什麼要經歷，什麼要忽略。事情發生了，就只有去感受，沒有選擇權。因為痛苦和快樂也要一併接受，所以往往現實中的情況和我們的幻想都會有出入。<br /><br />為什麼我們會混淆觀察者和主體呢？我想是因為在幻想時，我們當自己已經身在現場了，而我們覺得高興，所以我們便以為，當我們親身經歷同樣過程時也一樣會高興。但我們卻忘記了，高興的只是那個身為觀察者的我們，卻不是身為主體的我們。<br /><br />因此，大家在幻想時要小心一點，不要混淆主體和觀察者才好呀。<br /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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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Wed, 13 Dec 2006 20:32:57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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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始終都是行為做決定吧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到最後，始終都是一個人的行為決定他是一個什麼人，不是嗎？<br /><br />無論有多偉大的理想，多精采的辯論，如果到最後沒有勇氣實行出來，只不過是個言行不一的懦夫而已。<br /><br />所以，與其擁有豐富的知識，諸多的哲學，還不如一個人切切實實地做他認為應該做的事好。<br /><br />什麼應該做，什麼不應該做。其實每個人心裏都有個數吧。但到最後，做不做到，就決定你是一個什麼的人。<br /><br />一個很普通平庸的人，可能不懂什麼民族大義，也不曉得你什麼存在主義。他知道的不多，但他卻實實在在的依據自己所知道的事而生活。他可比很多只說不做的人高尚的多了。<br /><br />「偉大」是不能單靠言語來衡量的。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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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teristam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哲學是一種活動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Sat, 15 Apr 2006 11:03:34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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